1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苏社介绍了各区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的好的做法并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正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研究建立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探索公平竞争集中审查、专业审查工作模式,为三地规则衔接趟路试水。
刘苏社在会上介绍说,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为进一步推动重点区域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主动引导重点区域加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
一是抓顶层设计,立足区域特点有针对性作出部署。发改委持续出台重点区域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出台长三角行动方案,这个方案以一体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合,推动一体化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截至目前,5方面17项改革任务都取得了积极进展。2023年出台粤港澳大湾区行动计划,这个计划以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为重点,推动大湾区整体营造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规范便捷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循环畅通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京津冀行动方案目前正在制定过程中,我们将以协同发展为重点,支持京津冀地区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和对接合作,以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区域高效协同发展。
二是抓基层创新,引导地方大力探索更多原创性举措。在重点区域率先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目的就是要积极探索并总结提炼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满意度高的创新举措,服务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比如,长三角地区深化“一照多址”改革,对涉企高频经营许可事项探索开展“一证多址”改革,实施“亮码检查”“一业一查”等创新做法,统筹多部门涉企行政检查。又比如,粤港澳大湾区正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研究建立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探索公平竞争集中审查、专业审查工作模式,为三地规则衔接趟路试水。
三是抓制度建设,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机制。加强重点区域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建设,是确保改革举措可复制、可推广的重要前提。长三角地区已经在政府采购、海关一体协同工作机制、市场监管执法尺度和裁量标准等方面,建立起三省一市统一的制度安排。粤港澳大湾区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加大压力测试,着力在形成更多突破性制度创新成果上下功夫。京津冀三年行动方案也将在强化协作机制上重点谋篇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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