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合规建设提示书”一并送到了行政处罚对象曹某手上。这是黄山市在市场监管领域首次施行“三书同达”。
今年51岁的曹某经营一家五金店,去年10月,他从上门推销的商贩手上购置一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充电式冲击扳手。接到商标权利人举报后,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曹某共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充电式冲击扳手5台,违法经营额2300元。3月15日,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曹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5台涉案扳手,并处货值金额两倍即4600元罚款。
“处罚信息将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会对你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在给曹某的“信用修复告知书”中这样写道。除了告知曹某该行政处罚可能影响其信用,“信用修复告知书”还列出了信用修复的前提条件以及具体办理程序等。
去年5月,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实施“两书同送”制度。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
“及时修复信用,可避免在招标投标、政策扶持以及金融信贷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股股长陈蕊告诉记者。截至目前,该局共在行政处罚中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83份。
在“两书同送”的基础上,今年3月,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黄山市率先探索实施“三书同达”。为此,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与合规建设提示书“三书同达”工作机制的通知》,并从3月15日起施行。
“建议你全面梳理、查找违规风险点,分析违规风险,主动避免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发生。”在给曹某的“合规建设提示书”中这样写道。对于“合规建设提示书”的作用,陈蕊说:“‘合规建设提示书’从被处罚市场主体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所属行业经营风险出发,给予专业性的合规建设建议,可帮助企业避免‘重蹈覆辙’。”
“信用修复和合规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机制,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必然要求。‘三书同达’制度在保证执法力度的同时,彰显了执法温度。”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吴忠东说。
主办单位:魏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4—2331205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666号魏都区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4110020015
备案编号:豫ICP备05016356号-1 豫公网安备41100202000051号